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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14:30 |
我市在2015年度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评选中获殊荣
近日,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印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鲁结防字[2016]9号),泰安市肿瘤防治院(市结核病防治中心)被评为“市级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宁阳县结核病防治所、东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评为“县级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8人荣获“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承诺,结核病防治经费由原来的2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65万元。同时,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努力增加编制和人员。目前,市级从事结核防治的工作人员由原来的十几人,发展到现在的30余人,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市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职能,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团结带领全市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全体结核病防治工作者,认真组织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积极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督导培训和重点人群防治,大力加强统计监测、药品管理和实验室建设,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质量稳步提升,各项防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成效显著,顺利实现了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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