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文件
泰结防字[2018] 1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的通知
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泰市、宁阳县结核病防治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目前,我市的结核病诊疗职能剥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这标志着全市“三位一体”(即: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管理)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在转型期间和转型后,工作不间断、质量不滑坡、位次不下降,现就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转型意义
结核病诊疗职能由疾控(结防)机构剥离到定点医院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定点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进一步规范和畅通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诊疗行为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推行“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步骤,是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十三五”结核病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指标完成的重要保证。为此,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承上启下,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积极与定点医院协调沟通,保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能
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能涵盖了政府承诺、规划管理、患者发现、诊疗管理、健康教育、督导培训、统计监测、药品管理、重点人群防治、实验室建设等等诸多方面,结核病的诊疗职能仅仅是其中的一项。将诊疗职能剥离到定点医院后,疾控(结防)机构的工作不是减少了,而是更重了,至少增加了对定点医院结核病诊疗工作的督导、指导、协调和例会。同时,随着学校结核病防控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任务的加重,工作量更大了,工作要求更高了。因此,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疾控(结防)机构要充分认识在“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任。
三、加强科室建设
目前,随着我市结核病诊疗职能剥离工作的完成,部分县市区的疾控(结防)机构内的结核病防治科室设置已经进行了改编整合,泰山区将艾滋病和结核病职能合并,成立了结核病艾滋病科,肥城市更是将原结核病艾滋病科整合到了传染病科。市结核病防治中心作为全市结核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要求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疾控(结防)机构,要在本机构内设置独立的结核病防治科室、固定专职业务人员、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为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全市要向宁阳县学习,在结核病诊疗职能剥离后仍然保留了独立的结核病防治所,并在所内单独设置了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等相应的业务科室,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加强工作落实
任何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更离不开开展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只有领导重视、科室健全、人员到位、措施落实,才能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为此,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按照人均0.3元(至少不能低于0.1元)的标准,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要加强人力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稳定结防队伍。要在结核病诊疗职能剥离到定点医院后,做到“三不”、“ 三强”,实现“三个确保”。 “三不”,即:科室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变。 “ 三强”,即:强化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到位。“三个确保”,即:确保“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全市结核防治工作质量持续提升,确保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全省的位次前移。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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