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肿瘤防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增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泰安市肿瘤防治院门诊楼中央空调增加项目
项目编号:SDJWCS2023-071
1.2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1.3工程概况:包括泰安市肿瘤防治院新增中央空调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1.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控制价为:59.6万元。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2.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2.4 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2.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3.1 时间:2023年05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下同)。
3.3 方式:来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3.4 售价:¥450元/每套,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4.1 递交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4.3 递交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6、项目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390号
电 话:0538-2066565
6.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征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电 话:0538-866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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