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院概况 信息公开 领导简介 人力资源 医院管理 人才荟萃 政务公开 护理园地 工会活动 结核防治
概况 | 医院领导 | 上级关怀 | 医院文化 | 医院荣誉
基础信息| 资质标识| 环境引导| 诊疗服务| 行风与投诉| 科普健教| 便民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李瑞卿 | 郑珊红 | 江强 | 王先国 | 丁继强
人才招聘| 人才建设|
办公室 | 公卫科 | 医保科 | 财务科 | 医务科 | 护理部 | 药剂科 | 保卫科 | 设备科 | 后勤部
国家级委员 | 省级主委 副主委 | 市拔尖人才 | 市级主委 | 硕士生导师 | 泰山医学家 | 各科专家
政务公开指南| 领导成员及分工| 政策法规| 服务事项| 规划及计划| 物价管理| 人事招聘| 行风建设
护理动态 | 护理法规 | 天使风采 | 天使文苑
工会建设 | 专题活动  
参比实验室 | 法律法规 | 防痨协会 | 防治成果 | 机构设置 | 结防知识 | 市结防中心工作动态 | 泰安结核病控制信息 | 文件通知 | 县市区工作动态
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医院管理活动
门诊西药房岗位职责网站首页 >> 医院管理 >> 药剂科 >> 岗位职责
2024-04-18 09:40

门诊西药房岗位职责

      1、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发药必须是两人分别进行。接到处方后应对各项内容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处方必须由医师在修改处重新签字或盖专用签章。

      2、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剂量准确、写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调配时不准谈笑、不准吸烟。

      3、调配好的药品经仔细与处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登记。

      4、收方、发药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说禁语,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5、己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认是包装、质量等问题或因医师开错的可予调换。医师开错退回的应有医师退药说明。退药时应仔细检查药品原包装及质量。

      6、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保持整洁。药架及盛药容器应干燥清洁,标签清楚、标示正确。

      7、麻醉、精神药品及计生专用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它按先后顺序配发。

      9、特殊管理药品每日进销应账物相符,保持账面整洁、清晰。

      10、配合临床各科做好门、急诊处方和值班期间病区科室处方的配发工作,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品种齐全、发药及时。

      11、积极配合急诊科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时提供所需的用药。

      12、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13、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 2013 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网站备案:鲁ICP备13020311号-1  版权所有: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电话:0538-2066766/2066802  传真:0538-2066755  Email: bgs8412426@126.com  zlyylsq@163.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390号,乘15路、38路、68路可直达



浏览量:3158025